各二級學院(部門)、全體教師: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23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的通知》(浙教辦函〔2023〕172號),現就開展2023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工作
(一)指標數量
高校申報限額指標數量請于2023年6月30日起在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查詢,并注意分配說明。
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繼續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專項。限額數詳見附件1。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系統中查詢到的限額數含本專項限額數。
(二)時間安排
請各高校于2023年9月30日前組織完成項目的立項工作,并自行發布立項文件(無需上報)。
(三)項目資助
各高校應當根據學校發展和項目研究的實際,給予項目一定數額的經費資助,其中,理工類項目資助經費不低于1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資助經費不低于0.5萬元。
(四)立項基本要求
1.重點聚焦“互聯網+ ”、生命健康、新材料、碳達峰碳中和、海洋科技、農業科技、共同富裕、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以及浙江省相關“十四五” 規劃闡明的重點研究方向, 注重加強基礎研究。積極服務我省“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和“415X” 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認真落實《教育部 科技部關于規范高等學校 SCI 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 、《教育部關于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以及《教育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 科技部關于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學精神、創新質量、服務貢獻。高校要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對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學技術計劃項目所形成的專利成果,實行申請前價值和市場前景評估。
2.項目主要資助高校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45周歲以下(含)〕和高校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研究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項目研究人員應組成課題組,有合理的梯隊。
3.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的,項目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教師不得申報。作為項目負責人只能同時在研 1 個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 高職高專院校一線教師主持項目的比例不得低于 60%。
4. 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研究期限為 2—3 年。高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專項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過 1 年, 項目負責人應為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且距畢業時間不少于 1 年;研究生導師應同時作為項目組成員,并加強指導,督促研究生按時推進項目研究工作,于畢業前辦理項目結題。
二、結題和清理工作
2019 年起一般項目結題權已下放給高校,省教育廳不再統一組織結題,各高校要完善本校相關管理制度,認真做好結題管理。2019 年(含)之前立項未完成的省教育廳高校科學研究項目(含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將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進行集中清理。
三、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應當制定符合青年教師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科研活動實際的申報條件、評審原則、評審標準和評審程序,確定適合的項目資助額,并及時在校內公布,確保立項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進行。
(二)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網址為www.ky.zjedu.gov.cn。各高校確定的立項項目要在管理平臺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見附件2)填寫。立項項目應當與上傳至網絡平臺的項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為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
(三)請各認真做好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和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高校聯系人:高教處童振華,電話: 0571-88008980。職業本科和高職高專院校聯系人:職成教處史慶濱,電話:0571 -88008860。
我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
科研管理部聯系電話:89978136
郵箱:jzyky408@163.com。
附件:
1.高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專項限額數
2.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
3.2023年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
科研管理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