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門)、全體教師:
現將嘉興市第二十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資格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
申報參評成果應是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科研成果。邊緣學科、交叉學科的成果,凡研究對象屬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也可申報參評。已獲市廳級及以上獎項的社科研究成果、市級領導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評選范圍。
(二)申報資格
申報參評成果必須是人事關系在嘉興的作者(以下簡稱“我市作者”)撰寫、或以我市作者為主完成(即署名為第一作者)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確標示的成果。以我市作者為主完成的成果,須征得市外合作者的同意,獲得合作者出具的明確標明“允許嘉興市作者申報,本人放棄在嘉興市申報和獲獎的權利”內容的聲明書并加蓋合作者所在單位公章,才具有申報資格。已故研究者的成果,申報權屬于其成果的法定繼承人。
(三)申報條件
1.參評成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持“兩為”方向和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具有較高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較好文風和較大社會影響力。
2.參評成果須是正式發表或出版(含網絡發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普及讀物、學術資料整理、工具書等,以及未公開發表和出版但進入黨委、政府決策的研究成果(研究報告)。
3.成果時限要求。參評成果必須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間的研究成果。其中,著作類成果以版權頁版次時間為準,論文類成果以正式發表時間為準,未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納時間為準,網絡文章以網上首次發表時間為準。多卷本著作待出齊后一次性申報,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為準。
4.同一作者只能申報1項成果,多人文章編輯而成的論文集,不能以全書整體名義申報,只允許作者以自己的論文單獨申報;同一作者所撰寫的系列論文,只能以單篇論文的形式申報。
參評要求具體見《嘉興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嘉社科辦〔2023〕6號)。
二、截止時間和申報辦法
1.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4月28日。
2.申報者登錄科研創新平臺(數字校園-科研系統-獲獎申報),填寫成果申報信息并上傳《嘉興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表》(附件1) 、《嘉興市第二十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匯總表》(附件2)及申報成果材料掃描件(文件名分別以“姓名+成果名稱+申報表”、“姓名+成果名稱+匯總表”和“姓名+成果名稱+成果佐證”命名),同時將《嘉興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表》(一式1份,A4紙雙面打印)和申報成果紙質材料遞交科研管理部。
3.各推薦單位即市社科聯各理事單位〔包括各縣(市、區)社科聯,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黨群工作部,各市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市委黨校、嘉興職業技術學院、嘉興教育學院、嘉興大學、嘉興南湖學院、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同濟大學浙江學院、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和市級機關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受理申報成果,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參評條件的成果寫出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再統一報送至市社科聯辦公室。市社科聯不受理作者個人的直接申報。
4.參評成果材料數量。成果形式為論文和研究報告的,1份原件、6份原件的復印件(不能用打印件代替),復印件不得出現作者的工作單位和姓名等個人信息(用白紙遮蓋后復印);成果形式為著作的,原件7冊。
5.反映成果應用價值或學術價值的佐證材料(被政府采納、領導批示、轉載引用、課題獲市級以上立項等)1份。
三、優秀成果獎勵
對評選出的優秀成果由嘉興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學校科研部聯系人:曹老師;89978136
附件:
1.嘉興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表.doc
2.嘉興市第二十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申報匯總表.doc
3.嘉社科辦〔2023〕6號關于印發《嘉興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doc
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科研管理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