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門)、省教育廳科研項目項目負責人:
2025年下半年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工作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要求
結項課題應按立項時申請書承諾的預期成果結題(《申請書》內容有與立項通知文件不符的,以立項通知為準),結題成果的時間界定為立項后至遞交結題材料截止時間前。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材料遞交
1.紙質材料1份。材料膠裝順序如下:封面、目錄、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報告、立項申請書、立項文件、項目研究成果(包括被采納的研究報告、發表的論文及獲獎等材料)、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使用承諾書。延期結題的項目,需增加經審批同意的延期申請表。參考模板詳見附件2-5。
2.電子材料PDF件。所有材料應歸納在一個PDF文件中,應有目錄索引,不得零散報送,內容與紙質材料保持一致(簽字、蓋章頁需使用掃描件)。文件以“姓名+課題名稱”命名,
項目負責人將結項材料報所在二級學院(部門),各學院(部門)填寫《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匯總表》(見附件6)后統一報送送科研管理部,匯總表電子稿及結題材料PDF件發送郵箱(jzyky408@163.com),郵件主題標明“**學院(部門)+2025年(下)省教育廳項目結題材料”。紙質材料遞交至行政樓1-207室。
材料接收截止時間: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項
1驗收通過的項目負責人需登錄“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www.ky.zjedu.gov.cn”,填寫(上傳)結題報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研究周期不滿1年的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不能申請結題。
3.2021年(含)之前立項未完成的省教育廳高校科學研究項目(含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要抓緊項目推進,對于超過5年仍未完成的,將于2026年6月30日進行集中清理。
4.若項目未能如期完成,項目負責人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前遞交項目延期申請,經批準后1個月內在科研系統完成項目延期登記。延期時間一般最多延長 1 年,延期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請延期。
5.已經延期的教育廳項目負責人務必抓緊結題,若不按時結題導致被撤項的,責任自負。
聯系人:曹老師;聯系電話:89978136。
附件:
附件1-7.zip
1.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結題管理
2.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結題封面、目錄
3.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結題報告
4.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延期申請表
5.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使用承諾書
6.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匯總表
7.2021-2023年浙江省教育廳未結題項目一覽表
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科研管理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