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處室:
2012年度浙江省高等學??蒲谐晒勆陥蠊ぷ饕呀涢_始。請相關分院與處室做好宣傳與發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
1、申報資格
成果第一完成單位應當為本省高等學校,第一完成人應當為人事關系在省內高等學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含離退休2年以內的人員)。
2、申報成果資格
(1)經登記的科技成果:指通過有關主管部門結題、驗收或鑒定并經省市科技行政部門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科技成果登記的成果。
(2)專著:指在國內外正式出版的學術專著。編著(含主編)、教材、教學參考資料以及書畫、詩歌、小說等文學藝術創作類作品不予受理。
(3)論文:指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在國內外正式發表的論文。多篇系統有機聯系的論文(限報5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論文主要作者應基本一致。沒有有機聯系的系列論文整體申報不予受理。
(4)研究報告:指未出版、發表的,被決策部門采納并產生實際效果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應用類研究成果。
3、申報成果要求
(1)申報2012年度浙江省高等學??蒲谐晒劦某晒仨殲?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科研成果。
(2)經科技成果登記的科研成果以有關主管部門結題、驗收、鑒定或評審的時間為準。專著、論文以公開出版、發表的時間為準。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個人論文集可作為專著類成果申報,但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以論文形式申報。研究報告以實際應用部門出具的證明或正式發布的文件時間為準。
(3)完成人員的數量與排名順序原則上按結題、驗收、鑒定或評審證書上的署名或論文和專著上的排名。同一申報者最多只能申報兩項成果。
4、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由項目申報者負法律責任,推薦高校負責把關審核。各申報高校應對申報成果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保申報質量,發現下列情況者,取消申報資格。
(1)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研究成果;
(2)申報材料、手續不符合申報規定;
(3)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署名糾紛;
(4)已獲國家級、省部級獎勵。
二、申報材料
1、浙江省高等學校科研成果獎申報書11份(附件1,其中1份學校留檔);
2、承諾書1份(附件2);
3、裝訂成冊的附件材料一式2套;
材料1中,成果主要完成人員均需簽字,主要完成單位均需蓋章。
經科技成果登記的須附科技成果登記證書(或受理通知書)、項目結題、驗收證書或鑒定(評審)確認書及鑒定(評審)證書、項目總結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檢測報告、成果應用證明、查新報告、有關知識產權證書、有關論文等材料;論文須提供刊物的封面、目錄、論文全文及封底的復印件;專著需提供原件。論文及專著類成果還需提供影響因子和他引證明原件。研究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以上企業等)證明其實際應用價值。
三、申報時間
1、相關教師可于2012年10月15日起登陸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及高校科研成果獎申報網(http://www.zjkysz.cn/)進行網上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12年10月25日。
2、推薦項目紙質材料請于2012年10月25日下班前送科研處。材料接收聯系人:屠娟麗,聯系電話:手機短號667329,辦公室電話:558158,行政樓507室。同時將《申報書》電子材料發送到121433605@qq.com。
四、其他事項
1、2012年度浙江省高等學??蒲谐晒勗u選按照水平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其中一定數量的獎項重點面向高職高專院校。
2、評審后需取回材料的,請在申報書封面右下角明顯注明“評后取回”字樣,并由學院科研處于評審后一個月內統一取回,逾期不予保留。未標注的材料,評審后不予保留。
3、每項成果申報須繳納項目評審資料費200元。請相關教師在上報材料時將評審資料費上交到科研處。
科研處
2012年9月28日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學校科研成果獎申報書
2、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