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學校科研成果獎申報注意事項(供參考)
1、報獎成果必須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科研成果,科技成果登記類成果以驗收或鑒定時間為準。
2、申報書須本人簽名,其工作單位均須體現(xiàn)在主要完成單位中,不能以個人名義參與報獎。全部完成單位均需蓋章,必須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公章(除浙大可蓋浙大科研院或人文社科院公章),高校附屬醫(yī)院等二級部門需蓋高校公章。
3、佐證材料中:專著成果需提供原件;論文類成果僅需提供論文復印件,提供刊物的封面、目錄、論文全文及封底的復印件,外文期刊的論文如果無法得到封面、目錄和封底的,請?zhí)峁┱撐娜膹陀〖纯伞陀〖煽蒲泄芾聿块T核對原件并在每份復印件首頁標注“與原件核對一致”,加蓋科研管理部門章及騎縫章;科技成果登記類成果需提供成果登記證書、查新報告、應用證明(需蓋單位公章)、經(jīng)濟效應證明(需蓋財務專用章)的原件,其余佐證材料可由科研管理部門核對并并在每份復印件首頁標注“與原件核對一致”加蓋科研管理部門章及騎縫章。除專著外,佐證材料需裝訂成冊,順序為附件目錄、其他材料、承諾書。
4、專著類成果,必須為獨著或合著成果,主編或編著的成果不在受理范圍內(nèi)。
5、科技成果登記類成果,其主要完成人員和主要完成單位必須與成果登記證書中的完全一致。
6、論文類成果,提供的論文的前三位作者必須全部體現(xiàn)在主要完成人員中;論文中未出現(xiàn)的名字不得作為主要完成人員。放棄參評作者需提供放棄聲明,并加蓋此作者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的章。論文類成果如有三大索引和他引的,需提供索引和影響因子證明、他引證明原件(可由本單位圖書館(有數(shù)據(jù)庫)檢索部門的證明并加蓋圖書館章),申報人從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的證明材料無效。
科研處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