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浙教高科〔2010〕99號
各高等學校,各設區市及義烏市教育局:
為做好我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根據國家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委辦〔2009〕138號)精神,結合我省高等學校實際,經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我們制定了《浙江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各高等學校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省教育廳。
浙江省教育廳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浙江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高等學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三個指導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59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委辦〔2009〕138號)精神,結合我省高等教育實際和事業發展需要,現就做好我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范圍
(一)政府舉辦的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各級各類高等學校。
?。ǘ└叩葘W校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分別納入相應崗位設置管理。
?。ㄈ徫辉O置管理中涉及高等學校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基本原則
(四)堅持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通過優化各類人員結構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強化內涵發展,促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用人質量和用人效益。
?。ㄎ澹﹫猿职葱柙O崗,競聘上崗的原則。崗位設置要與學校事業發展目標結合起來,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結合起來,與推行聘用制度和促進用人機制改革結合起來。通過競爭上崗,完善人才選拔、使用、評價、激勵與保障機制,充分調動高等學校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六)堅持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原則。從我省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實際需要出發,充分考慮學校辦學水平、隊伍建設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實行分類指導,分層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正確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三、崗位類別設置
?。ㄆ撸└叩葘W校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ò耍┕芾韻徫恢笓擃I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內設機構的管理崗位。管理崗位的設置要適應增強高等學校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ň牛I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和特點,適應發展高等教育事業與提高專業水平的需要。根據高等教育的特點,高等學校的專業技術崗位分為教師崗位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其中教師崗位是專業技術主體崗位。
教師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職責和相應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學??筛鶕處熢诮虒W、科研等方面所側重承擔的主要職責,積極探索對教師崗位實行分類管理,在教師崗位中設置教學為主型崗位、教學科研型崗位和科研為主型崗位。
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是指輔助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的專業技術崗位,主要包括工程實驗、圖書資料、編輯出版、會計統計、醫療衛生等專業技術崗位。
(十)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后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適應提高操作維護技能、提升服務水平的要求,滿足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和日常運行等需要。
(十一)根據高等學校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經批準,高等學??稍O置特設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特設崗位的設置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特設崗位為非常設崗位,由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特設崗位的目標任務完成后,應按設置程序報核準機關核銷。
四、崗位等級設置
?。ㄊ┕芾韻徫环譃?/span>8個等級。高等學校現行的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三至十級職員。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結構比例和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根據高等學校的規格、規模、隸屬關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確定。
?。ㄊI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高級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其中正高級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為員級崗位。
高等學校正高級教師崗位名稱為教授一級崗位、教授二級崗位、教授三級崗位、教授四級崗位,分別對應一至四級專業技術崗位;副高級教師崗位名稱為副教授一級崗位、副教授二級崗位、副教授三級崗位,分別對應五至七級專業技術崗位;中級教師崗位名稱為講師一級崗位、講師二級崗位、講師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八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初級教師崗位名稱為助教一級崗位、助教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十一至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
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和崗位等級設置參照相關行業指導意見和標準執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原則上應低于教師崗位。
?。ㄊ模┕で诩寄軑徫话夹g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其中技術工崗位分為5個等級。高等學校中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依次分別對應一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
五、崗位總量與結構比例
?。ㄊ澹└叩葘W校崗位設置實行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
?。ㄊ└叩葘W校的崗位總量應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量、現有正式在冊工作人員數和學校實際工作需要以及發展目標等因素綜合確定。
?。ㄊ撸└叩葘W校應根據其功能定位、職責任務、工作性質、人員結構特點以及學校發展目標等因素,綜合確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總量和總量結構比例。專業技術崗位一般不低于學校崗位總量的70%,其中教師崗位一般不低于學校崗位總量的55%。管理崗位一般不超過學校崗位總量的20%。按照后勤社會化的改革方向,要逐步減少工勤技能崗位的比例。
(十八)根據高等學校的定位、規格、規模和水平,分類制訂崗位等級結構比例。
1.高等學校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控制標準為: 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高校為15:30:48:7;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為12:30:50:8; 其他本科院校為10:28:52:10; 示范高等職業院校為8: 27:50:15;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為6:26:50:18。
2.高等學校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內部結構比例為:正高二級、三級、四級為1:3:6;副高五級、六級、七級為2:4:4;中級八級、九級、十級為3:4:3;初級十一級、十二級為5:5。
3.高等學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設置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擔負領導職責的管理崗位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領導職數設置。擔負其他管理任務的職員崗位,按干部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合理設置。
4.工勤技能一級、二級、三級崗位的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5%,其中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
高等學校工勤技能一級、二級崗位應主要在專業技術輔助崗位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職責等對技能水平要求較高的領域設置。嚴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
?。ㄊ牛└鶕聵I單位聘用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的要求,高等學校應按照從嚴控制、規范管理的原則,對確需兼任的人員,依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批準確定。
?。ǘ└鶕逃俊镀胀ǜ叩葘W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專職輔導員納入教師崗位系列,并可根據輔導員的條件,確定相應的職員職級。
六、崗位任職條件
?。ǘ唬┤悕徫坏幕救温殫l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ǘ┕芾韻徫换救温殫l件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龋渲辛壱陨下殕T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級職員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2.四級、六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確因工作需要,由專業技術崗位交流到管理崗位的人員,可根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本人條件,直接聘用到相應的管理崗位。
各級管理崗位具體聘用條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相關部門制定。
?。ǘI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高等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職業資格準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條件,應包括國家規定的相關職業資格準入條件。
2.高等學校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條件執行。各高等學校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任職資歷和水平,制定具體聘用條件。
3.受聘教師崗位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學風、學術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國家關于相應教師職務的基本任職條件,具備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4.各高等學校在我省規定的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基礎上,根據本實施辦法,結合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專業技術崗位的實際情況,考慮任職資歷和水平,制定本單位的具體聘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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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并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并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
3.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后,可確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七、崗位設置程序與管理
?。ǘ澹└叩葘W校崗位設置實行核準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管理權限進行審核管理,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1.編制崗位設置方案。各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綜合因素以及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在充分考慮現有人員職務結構比例的基礎上,根據本實施意見規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標準,確定崗位的總量、等級、結構比例,編制崗位設置方案,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審核表》。
2.核準崗位設置方案。崗位設置方案經學校負責人員集體討論通過后,按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核,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省屬高等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省直有關單位所屬高等學校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設區市屬高等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
3.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各高等學校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制定本校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并編制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任職條件和績效考核標準等。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應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學校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通過后實施。
4.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按照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后,應形成實施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情況的書面報告,填寫《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情況認定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對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ǘ┙浐藴实膷徫辉O置方案應保持相對穩定。首次崗位設置完成后,學校因事業發展需要調整崗位設置的,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變更核準。學校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各高等學校崗位總量和各級崗位結構實行動態調整和管理。
?。ǘ撸└叩葘W校人事部門是崗位設置的日常工作部門,負責崗位設置方案的編制、報批和組織實施等具體工作。
八、崗位聘用與管理
(二十八)各高等學校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根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及有關規定,規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組織、完善監督機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施崗位聘用工作,聘用條件不得低于國家和浙江省規定的基本條件。對確有真才實學,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
?。ǘ牛┰谄赣霉ぷ髦?,各高等學校應成立聘用委員會,院(系)成立相關聘用組織,分別負責相應的崗位聘用工作。充分發揮專家教授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建立校內外同行專家學術評價制度。
?。ㄈ└鞲叩葘W校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首次聘用時,使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以及教學、科研情況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核準的結構比例。
各高等學校在加強總量控制與統籌安排的同時,要有計劃地調整隊伍結構,為優秀高層次人才的引進與培養儲備適量崗位。
(三十一)管理崗位要按照制度入軌,平穩過渡,逐步到位,規范管理的原則,完善職員職務與職級體系,逐步將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納入職員崗位制度體系。
?。ㄈI技術一級崗位聘用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實行數量控制和條件控制。各高等學校要把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的條件作為反映本校人才教學科研水平的重要標桿,重點考慮人選的學術成就、學術貢獻和學術聲譽。擬聘人選須報省教育廳審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由學校聘用。
?。ㄈ└鞲叩葘W校應區別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受聘人員,積極探索短期、中期和長期合同相結合的聘用辦法。學校與受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受聘崗位類別、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資福利待遇、崗位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內容。
?。ㄈ模└鞲叩葘W校要根據學科專業的不同特點、崗位職責的不同要求,建立符合學校隊伍建設和崗位管理需要的考核評價體系。聘用合同期滿前,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聘用合同,認真考核受聘人員的履職情況,及時做出續聘、崗位調整或解聘的決定。
?。ㄈ澹└叩葘W校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在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按照國家及浙江省關于公開招聘、競聘上崗的規定擇優聘用。根據本校和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新聘用教職工時,應積極嘗試推行人事代理制度。
九、組織實施
?。ㄈ徫辉O置管理工作是各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穩慎實施,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崗位設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十七)各高等學校在崗位設置和聘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原則。對違反規定濫用職權、打擊報復、以權謀私的,要追究相應責任。對不按有關政策規定和本實施意見進行崗位設置和聘用的高校,將不予確認崗位等級、不予兌現工資、不予核撥經費。情節嚴重的,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各高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監察,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十、附則
(三十八)民辦高等學??筛鶕W校需要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ㄈ牛┍緦嵤┮庖娪墒〗逃龔d負責解釋。
?。ㄋ氖┍巨k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