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在行政樓417學院人事處對符合高校資格申報條件的教師進行了專門的培訓及答疑。教師資格制度是一種國家法定的職業許可制度。這一制度的出現是社會分工多樣化和隨之而來的職業資格制度發展的結果。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建設高質量教師隊伍,推進教師培養和管理走上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的一項重要工作。從1782年美國弗蒙特州規定教師資格以來,這個制度在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陸續興起。盡管各國的教育目標、教育制度不盡相同,在教師資格制度的形式、內容、實施方法上也有所不同,但它的目標是一致的:一是用立法的形式規定教師的任職資格以確立教師職業的法定地位;二是在與不合格教師的競爭中保護教師資格持有者的權利,以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