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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組織部(統戰部、人力資源部)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沈權權資訊來源:null 發布時間:2011-03-03 09:16:31點擊數量:

         

        各高等學校:
            在各高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廳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共同實施的“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2010年共錄取我省105名高校教師公派出國研修,目前各校正抓緊辦理派出手續。2011年選派工作即將開始,為保證選派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國際化發展規劃(2010—2020年)》,通過選派一批政治上可靠、業務上過硬、品教兼優的優秀中青年教師出國研修,學習先進理念,跟蹤學術前沿,拓寬研究視野,提高他們的學術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推動我省高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為促進浙江高等教育科學和諧發展,實施 “兩創”總戰略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證。
            二、選派計劃
            根據我廳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的合作協議,2011年將按80人?年(960人?月)的經費規模選派高校教師出國留學,其中理工農醫類45人?年(540人?月)、人文社科類35人?年(420人?月)。
            三、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
            2.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學期限6—12個月。
            四、選派學科專業
            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2011年擬重點培養我省高校優勢專業和緊缺專業的師資力量,并向理工農醫類作適當傾斜。
            本科院校。理工農醫類優先考慮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海洋技術、醫藥衛生等專業。人文社科類優先考慮現代服務業(包括物流、金融保險、商貿、旅游等)、文化創意產業、外語類等專業。
            高職高專院校。優先考慮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電子商務、軟件技術、工業設計、金融保險、物流管理等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專業領域。
            五、選派范圍
            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及我省實際,2011年重點考慮選派以下人員:
            1.從事我省高校國際化專業及課程建設的教師,以及承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教師、管理人員。
            2.中青年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對象。
            3.優秀青年教師培養對象。
            4.創新團隊優秀人才梯隊培養對象。
            六、申請條件
            請各校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等需要推薦出國留學申報人選。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外語要求及留學類別須符合年度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的規定(具體可通過國家留學網查詢:http://www.csc.edu.cn)。已申報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人員不可兼報本項目。鼓勵學校或個人在申請項目的同時,著手聯系國外留學單位,評審時將優先考慮已取得國外邀請函或有國外渠道的申請人。從2011年開始,語言類候選人須提前對外聯系并獲得外方邀請函后方可申報,此類候選人如在4月20日申報截止日期前仍未獲得外方邀請,必須附國外邀請單位有意向的證明材料,如電子郵件復印件等,否則不予受理。
            七、選派辦法及時間安排
            選派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我廳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閱評和初審、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我廳共同組織專家聯合評審的辦法,擇優錄取。
            1.3月20—4月20:網上申報。申請人按規定時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報名(網址:http://apply.csc.edu.cn),并以學校為單位,統一上報相關材料(見附件1);
            2.5月27前:我廳組織初審,確定參加聯合評審候選人;
            3.7月初: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我廳組織聯合評審(材料評審與面試相結合);
            4.7月20前:確定擬錄取人員信息;
            5.8月22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6.9月起:語言培訓,符合條件人員陸續派出。
            八、項目經費
            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經費核算辦法,“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經費由省財政和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全額承擔。
            九、項目管理
            人員錄取后,按照國家公派辦理出國手續;在外期間,納入國家公派統一管理。
            1.從2010年起,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按申請人員填報的志愿國進行評審錄取,留學國別一經確定,一律不再更改。
            2.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不超過2年,2年后留學資格自動取消。2011年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保留至2013年12月31日。如無特殊情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不再受理留學資格有效期延長的申請。
            十、相關要求
            1.各校要充分認識實施該項目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盡快完成2010年錄取人員的選派工作。今后我廳將視情對選派情況好的高校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
            2.請各校切實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布置相關工作,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計劃,積極推薦本校符合條件的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
            3.有關選派要求、注意事項,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查詢(http://www.csc.edu.cn/),我廳也將結合往年申報、錄取情況,于近期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開設“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進行有關申報指導(http://www.zjedu.gov.cn)。
            4.請各校按要求審核、整理書面申請材料,填寫《單位推薦意見表》,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推薦意見的電子版,在正式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前將推薦意見電子文檔發至郵箱szk@zjut.edu.cn。各校還須將每位申請人的書面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并加蓋騎縫章,同時按“理工農醫類”、“人文社科類”分別排序,于4月20日前送至浙江工業大學人事處(杭州市潮王路18號浙江工業大學子良樓A218),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浙江工業大學 童珊珊,電話:0571-88320543;省教育廳 藍晶晶,電話:0571- 8800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