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在各高校的積極配合和共同努力下,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共同實施的地方合作項目——“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已執行7年,共錄取1024名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影響力逐漸增強,覆蓋面越來越廣。經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協商,2017年我省將繼續實施地方合作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以服務國家和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導向,以推進浙江教育現代化為統領,按照浙江省《關于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目標,通過實施地方合作項目,選派我省高校骨干教師和優秀中小學校長出國研修,借鑒國外先進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經驗,學習國際前沿理論,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師的一線教學能力和整體學術水平,幫助我省中小學骨干校長開闊視野,提升管理水平,推動我省各類學校進一步加快改革創新,培養國際化人才,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二、選派計劃
2017年計劃選派205人,其中理工農醫類105人,人文社科類100人。
三、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6個月或12個月;
四、選派學科專業
本科院校。理工類優先考慮涉海類學科專業(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學、水產類)、電子信息類、機械類、生物科學類、計算機類、材料類、化工與制藥類、能源動力類、農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醫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等專業。人文社科類優先考慮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業、時尚類、美術類、外語類、教育類等專業。
高職高專院校。優先考慮裝備制造大類、電子信息大類、醫藥衛生大類、財經商貿大類、旅游大類、文化藝術大類、新聞傳播大類、教育與體育大類、公共管理與服務大類等。
五、重點選派范圍
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2017年“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公派出國研修項目”擬重點考慮以下人選:
1. 中青年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對象;
2. 優秀青年教師培養對象;
3. 創新團隊優秀人才梯隊培養對象;
4. 從事高校國際化專業及課程建設的教師,以及承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學任務的教師。
六、申請條件
請各校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等需要推薦出國留學申報人選。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外語要求及留學類別須符合年度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的規定(具體可通過國家留學網查詢:http://www.csc.edu.cn)。如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也可申請本項目,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專門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的申請教師。
2015年1月5日起,美國對赴美留學訪問學者英語水平有新要求:根據美國國務院通過的《聯邦公報》,對J–1簽證申請者實施新的外語要求,具體標準由各留學單位制定。請擬赴美國留學人員提前聯系留學單位,了解其具體要求,做好外語準備。
申請人須提前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方可申報,如無正式邀請函不予申報該項目,邀請函具體要求請見附件1。2017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已明確淘汰的人員可以申報該項目。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最新通知,2017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調整至2018年9月30日。請申請人在聯系邀請函時,須在邀請函中明確派出時間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七、選派辦法及時間安排
選派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閱評和初審、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擇優錄取。具體時間安排:
1. 4月1日–4月10日:網上申報。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請注意務必選擇“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如選錯項目將無法調整),按照《關于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準備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見附件1),4月12日前提交所在單位審核。請各申請人認真閱讀網上申報指南(見附件2),確保網報成功;
2. 4月14日:學校審核,并統一上報紙質和推薦意見電子稿;
3. 4月25日前:省教育廳組織初審,確定參加聯合評審的候選人并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4. 5月—7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
5. 8月:公布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6. 8月或9月:發放錄取通知書,符合條件人員陸續派出;
7. 外語未達標的被錄取人員可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組織的語言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及其他認可的外語水平考試,有意參加外語培訓者,應在申請表中注明意向培訓地點。
八、項目經費
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經費核算辦法,“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經費由省財政和國家留學基金委全額承擔。
九、項目管理
人員錄取后,按照國家公派留學要求持因私護照辦理出國手續;在外期間,納入國家公派留學統一管理。
1. 國家留學基金委按申請人員填報的志愿進行評審錄取,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2. 2017年,本項目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省教育廳也將對隨意放棄錄取資格的教師及派出情況不理想的高校進行通報處理。因本項目報名踴躍,競爭激烈,請申請人充分考慮工作、家庭等實際情況,確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請,以免影響項目實施及個人發展。
十、相關要求
1. 各校要充分認識實施該項目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盡快完成2017年錄取人員的選派工作。省教育廳將對選派情況好的高校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
2. 各校要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盡快布置相關工作,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計劃,積極推薦本校符合條件的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
3. 有關選派要求、注意事項,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查詢(http://www.csc.edu.cn/),省教育廳近日將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首頁開設“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http://www.zjedu.gov.cn),進行有關申報指導。
4. 請各校按要求審核、整理書面申請材料,填寫《單位推薦意見表》,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每位申請人推薦意見的電子版(不超過500字),在正式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前將推薦意見電子文檔以學校命名統一發至郵箱lavenderchan2003@aliyun.com。各校還須將每位申請人的書面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并加蓋騎縫章,同時根據學校學科專業發展需求,按“理工農醫類”“人文社科類”分別排序,并填寫2017年地方合作項目申請人匯總表(見附件3)。請各高校于2017年4月18日前將申請人紙質材料一式1份,匯總表1份送至省教育廳外事處(杭州市下城區文暉路321號1306室),同時將匯總表電子稿發至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5. 為方便交流和咨詢,請各校經辦人加入“浙江公派留學”QQ群,群號:225839612。
聯系人:省教育廳外事處陳璐,電話:0571–88008896,郵箱:lavenderchan2003@aliyun.com;藍晶晶,電話:0571–88008986。
附件:1.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準備2017年西部地
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2. 網上申報指南
3. 2017年地方合作項目申報人員匯總樣表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