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處室:
根據浙教科規組〔2009〕2號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開展?。?007—2008年度)教科研先進集體和教科研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活動。現將我院評選組織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與范圍
1.省教科研先進集體:各處室及分院(部)均可參加評選。
2.省教育科研先進工作者:全院中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個人。
二、評選條件(見附件)
三、學院推薦數量
1.省教科研先進集體:1個。
2.省教科研先進工作者:1名。
四、申報程序和受理截止時間
1.采取自愿申報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
2.申報單位和個人需要填寫相應《申報表》(見附件),并依據評選條件寫出先進事跡自評報告。
3.申報材料于2009年6月18日前送科技與產學合作處。
4.學院根據集體及個人申報情況,由學院領導擇優選擇上報。
對于先進工作者評選,請各單位及時做好教職工中的宣傳發動工作,同時對照要求做好材料的審核與上報工作。各分院(部)、處室上報限額1名,請各單位上報前做好篩選工作;對于先進集體,請各單位對照標準積極申報。
注: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我處網站下載。
附件:浙教科規組〔2009〕2號文件
科技與產學合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