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處室:
為進一步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拓展學生視野,感受異地校園學術及文化氛圍,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與能力,經學院與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南洋職院”)友好商定,我院將與南洋職院開展交換生培養工作,每學年將選拔一定數量的優秀學生到對方學校的優勢專業進行學習。根據協議,現將本期項目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南洋職院概況
南洋職院是由上海交通大學教育集團和嘉興市教育發展投資公司共同舉辦。依托百年交大的辦學經驗和強大的師資力量,學院設有船舶與建筑工程分院、機電工程分院、財經管理分院、商務貿易分院和基礎教學部,開設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船舶工程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等14個全日制高職專業,其中,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為省高職高專優勢和特色專業。學院下半年將搬遷進入新校區,校園規劃用地580畝,建筑面積為18萬平方米,總投資6.3億元。
二、交換生項目具體形式和內容
(一)交換期限:2016學年第一學期(2016年9月—2017年1月)
(二)交換年級及專業:
1.年級:2014級
2.專業:農業與環境分院、建筑分院:工程造價專業;機電與汽車分院: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
(三)選派人數:每個專業各3-5名學生。
(四)培養方式:交換生編入南洋職院相關專業全日制相應年級的班級,插班上課,考核內容、考核方式和教育管理等與同班學生同等待遇。
(五)學籍管理:學生在交換期間的學籍、戶口、檔案等不遷移;完成交換學習后仍回學院繼續學習;畢業資格由學院按規定辦理,學生在交換學習期間不能申請出國(境)。
交換期間原則上不辦理學籍異動,如遇特殊原因需辦理異動的,由學院與南洋職院協商處理。
(六)學分互認:學院承認交換生在南洋職院所修專業的課程內容、所取得學分和相關獎勵。
(七)交換費用:學費、住宿費按原標準向學院繳納,由學院與南洋職院根據交換學生人數進行結算。往返南洋職院的交通費、在南洋職院交換學習期間的生活費等費用由學生自理。
(八)交換生選派條件:
1.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規違紀記錄。
2.學習刻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必修課程。
3.身心健康,能夠適應第二校園學習生活。
(九)交換生選拔辦法
采取學生自愿申請、分院初審、學院審定推薦的方法。
三、院內選拔程序
1.學生報名:學生填寫《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省內外高校交換生交換培養申請表》(附件1),交所在分院教務辦。截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
2.分院審核:相關專業所在分院進行初審,重點審查遵守校紀校規、身心健康情況、學習成績及排名情況。分院在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并交教務處;
3.學院審核:教務處負責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審核;學生處負責對學生遵守校紀校規,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審核;
4.確定名單:根據限定交換生人數、學生報名情況和條件,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確定擬推薦交換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5.簽訂協議:確定交換生名單后,學生填寫《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省內外高校交換生項目學業計劃書》(附件2)并簽訂《嘉興職業技術學院省內外高校交換生項目協議書》(附件3)。
咨詢電話:潘老師13738252017(662017)、89978209(558209)
辦公室、教務處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