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職學校、全體考生:
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將于11月下旬開考,現將我校考點準考證領用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9年11月20日之前,8:30-17:00
2.領取準考證地點:
嘉興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教務處(四)303室
聯系電話:0573-89978137
3.注意事項
請各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派專人憑學校介紹信或蓋有單位公章的證明及本人有效證件、往屆生憑留存的報名確認表和本人有效證件領取。
考試場次網上查詢數據已上傳,考生也可以自行登錄https://cx.eduw.cn 查詢!
附件1:各工種考生考場安排(考生信息加密)
附件2:嘉興職業技術學院考點各工種場次安排表
附件3:機械類技能考試考場實施細則
附件4: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考場安全管理規定
附件5: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考場規則
附件6: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考生守則
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
考場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保障考生、工作人員的生命及考場財產安全,保證技能考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考生參加考試時須著符合安全操作“三緊”要求的服裝,即“領口緊、袖口緊、腰部緊”,長頭發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裝上不得出現考生學校等信息。不準穿裙子、短褲、汗背心、拖鞋、涼鞋、高跟鞋、圍圍巾以及戴項鏈、手鏈、長耳墜等飾品進入考場。不按要求著裝者不得參加考試。
2. 進入考場后要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舉止文明,保持考場安靜與衛生。不得在考場內打斗、喧鬧、抽煙、進餐及做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活動。
3. 考場內嚴禁違章使用明火、擅自改動電源線路。現場搶修的儀器設備,要有隔離保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
4. 考生不得將考場內的工量刀具等器材帶離考場。
5. 考試時,必須嚴格按照以下規程進行:
(1) 考試進行前,應對電源、設備、器材及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的關鍵部位進行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2) 考試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進行各項操作。如不準戴手套操作機床,禁止用手去清除切屑,禁止在機床運行時進行工件測量等。
(3)考生如發現設備有聲音特別刺耳、強烈震動等異常現象,或者突發工件、刀具斷裂和機床撞擊等事故,應立即停機,及時向監考人員匯報,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考試。
(4)監考人員要不斷巡視考場,及時發現、制止考生的違規操作。
(5) 考試結束后,應清理設備、場地衛生,將工量刀具整理歸位。
6. 當天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要切斷考場電源開關,關閉門窗。
7. 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擴大,并保護現場。
8. 考場監考人員是本考場的安全責任人,考試前應認真檢查本考場的安全狀況,保證安全設施的完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進入本考場的考生進行安全教育。
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
考場規則
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參加考試時須著符合安全操作“三緊”要求的服裝,即“領口緊、袖口緊、腰部緊”,長頭發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裝上不得出現考生學校等信息。不按要求著裝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應提前45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檢錄室,核驗身份,學習有關考試規章,抽取考試工位號,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資料、通訊工具等與考試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場。不得將食物、飲用水等液體飲料帶入考場。
4.考生入場后按抽取的工位號就位,將《準考證》等證件放置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以便核驗。如遇試卷(圖紙)印刷、裝訂、分發有誤和字跡不清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5.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進行切削操作。
6.遲到時間超過15分鐘者,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在考試全程中不得中途退場。考生去衛生間需有工作人員陪同。
7.考生不得在試卷與考件上做任何標記,不得將試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試用品帶出考場。
8.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職業素養要求和安全操作規范要求,接受監考人員的現場操作規范評定,如有扣分者須在考試結束后在《現場操作規范評分表》上簽名,否則按考生拒絕簽名處理。
9.考場內保持安靜,未經監考人員同意,考生不得離開自己的工位,如需借用共用量具、或出現設備故障、受傷等情況,需先示意監考人員,由監考人員聯系工作人員處理。
10.主監考吹哨宣布停止操作切削考試時,考試必須立即停止操作,按考試細則完成規定的考試結束工作(交卷、復位、清衛等),在考試結束哨聲響起后5分鐘內離開考場。
11.考生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監考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浙江省高校招生機械類職業技能操作考試
考生守則
1.考前4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檢錄室,由工作人員驗查身份,嚴禁冒名頂替。在工作人員組織下學習有關考試規章,抽簽決定考試工位。
2. 考生參加考試時須著符合安全操作“三緊”要求的服裝,即“領口緊、袖口緊、腰部緊”,長頭發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裝上不得出現考生學校等信息。不按要求著裝者不得參加考試。除考試規定允許攜帶的工具外,嚴禁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無線接收、傳送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且考場不負責保管。
3.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全程不得中途退場。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操作,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周圍逗留。
4.進入考場后,應服從監考人員、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任意調換、移動工位,違反且不聽警告者,取消考試資格。
5.做考試前準備時,應對所使用設備、用具、材料、能源等進行檢查,如有缺少、損壞和安全隱患等問題,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
6.嚴格遵守有關文明生產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嚴防發生設備和人身事故。考試中因自身操作不當造成自身傷害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7.考試信號發出后,方可作業。考試過程中,不準詢問題意、工藝和作業方法等問題,如遇試卷(圖紙)印刷、裝訂、分發有誤和字跡不清問題,應在本工位舉手示意,待執考人員走近后,輕聲反映情況,不準擅自離開工位處理。
8.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頂替代作、調包換件、互借考試用品,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或幫助他人抄襲,不準離開自己工位,不準將試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試用品帶出考場,不準在試卷(考件)的任何部位做任何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考試,結束后嚴禁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9. 對違反考試規定者,由考點監察組查實違規情節及有關違規材料,經考點主考審核后,報省考試院,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做出處理。